驿城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我省实行国家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为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过渡,结合教育部工作安排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驻马店市境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另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在外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三)符合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5〕90号)规定的农村特岗教师。即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 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2. 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外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和学校招生审批表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99138sg.com)下载。
2.报送地点
驿城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文化路二巷)。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认定报名及体检时间:驿城区教体局拟定报名时间段为:
现场确认及提交材料时间:
(二)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安排,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凡2014年参加河南省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者,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时可凭合格证原件直接参加省考面试。有关此次省考面试的详细通知,将会于10月底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发布。